刚才在报纸上,

看到我之前拍婚纱照的那间婚纱店,
竟然改名了。。。(不知道是不是名声臭了~)

上一回我和老公在泰国度假时,
婚纱店还特地打来,
问我们可以可以用我们的婚纱照打广告,
结果被老公一口拒绝了!(不然我又有机会作广告明星了!)

去浏览一下他们所谓的‘新网站’,(我拍那时他们好像还没有那么updated~)
在他们的婚纱目录里,
竟然发现我亲自设计的婚纱!!!(我签的配套可以让我自己设计一套新的婚纱。。)
竟然被他们拿来打广告~~~
版权费也没有给我咧!
妈的~
如果当初有多余钱我一定把它买下,
今天就不会让它沦落到这种‘任人宰割’的地步。。。

突然有种心疼的感觉。。。

把我的婚纱还给我~~~~